东莞市户籍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 申请材料
1、参保人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2、《就业失业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3、《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5、一寸彩照一张。
6、银行存折(有社保IC卡的不需提供)。 办事程序 1、参保人在每月25号前向社保部门失业待遇核发窗口提交资料。2、社保部门审核资料,为符合条件的核付待遇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卡》。3、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险IC卡(或存折)、《失业保险待遇卡》等证件于次月的15日后,到广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的任一储蓄网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东莞社保失业金如何领取 扩展
领取失业金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到参保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报表》并由原单位加意见盖章;
3、提供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