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佛教招〔2020〕1号)和《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第一中学2020年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的通知》(佛教招〔2020〕17号)精神,2020年我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的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
(一)佛山一中分配到我区的指标生名额61人,及我区普通高中50%的普通生招生计划,即佛山市第二中学375人、佛山市第三中学500人、佛山市第四中学403人、佛山市荣山中学324人、佛山市禅城实验高级中学264人、佛山市实验中学351人作为指标生名额按生源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根据考生的中考成绩及志愿择优录取。
(二)各初中学校可以分配到佛山一中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各校报考考生总数)×佛山一中分配到我区的指标生名额;各初中学校可以分配到我区某所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各校报考考生总数)×该所普通高中普通生招生计划的50%。
(三)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按四舍五入取整(当总数超计划时,比较考生人数所占比例)。
(四)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详见附件。
二、指标生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及享有同等报考资格的考生;
(二)在同一所初中学校连续就读3年的学籍档案资料,须经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后,在学校公示一周;
(三)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应在B等级(含B等级)以上;
(四)参加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五)对于违反办学行为规范的初中学校,取消分配指标生资格。
三、录取办法
(一)指标生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录取程序和时间按照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统一安排进行。
(二)佛山市第一中学、佛山市第二中学和佛山市第三中学指标生志愿在提前批面向本区招生,分别设置一个志愿栏,每位考生可填报佛山市第一中学指标生志愿,并可选择任意一所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志愿。指标生的录取在其对应的普通高中普通生分数线划定后,降15分划定该校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再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及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正取生择优录取。
(三)佛山市第四中学、佛山市荣山中学、佛山市禅城实验高级中学、佛山市实验中学指标生志愿在第二批面向本区招生。指标生录取在其对应的普通高中第一批次面向全市招生普通生分数线划定后,降15分划定该校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再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及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正取生择优录取。
(四)具有指标生分配名额的初中学校,所分配的名额没有完成的,名额自动失效。各招生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