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潍教函〔2020〕47号)和《潍坊市奎文区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奎教体字〔2020〕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潍坊广文中学2020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按照奎文区教育和体育局划分的招生片区招生,免试入学。
坚持公平招生。按照“户籍、房产和居住地相结合”的原则,保障招生片区内符合政策的适龄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并对入学新生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坚持程序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和方便学生、家长的需要,优化招生工作流程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功能,全面推行基于大数据共享的“网上办、掌上办、全网办”,减轻家长负担。
严控学校规模和班额。根据市、区教育部门文件要求,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同时合理预留休学人员复学学位。
二、招生范围
小学应届毕业生,招收奎文区2020年划定的潍坊广文中学招生片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根据招生片区内小学毕业生摸底情况,结合我校实际,拟2020年招收新生864人,18个班级,每班48人。
四、招生批次及条件
(一)招生批次
根据市、区两级教育部门的文件要求,在教育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并在学校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小学毕业生户籍、监护人房产(限指住宅,下同)和实际居住等情况,分批次为符合潍坊广文中学招生片区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分配学位,直至招生计划内学位分配完毕。同一批次学位不足时,依次按照落户奎文时间、购房时间、合法稳定就业起始时间、租房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学位;对符合奎文区入学条件、未按规定申请学位的,以及未获得学位的奎文户籍小学毕业生,由奎文区教体局在全区剩余学位中统筹安置。
(二)学位分配条件
第一批次:
1. 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奎文区户籍,且户籍登记地址在潍坊广文中学招生片区内(小学毕业生户口至少要与父母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下同),小学毕业生或其监护人在潍坊广文中学招生片区内有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且长期实际居住的。
2. 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奎文区户籍,且户籍登记地址在潍坊广文中学招生片区内,其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等原因被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