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申请无船承运人业务,需要依法办理提单登记时,向交通部提交办理提单登记申请书、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以及提单样本。
2、国外申请无船承运人业务,要委托境内代理人向交通部提单登记时,委托人要提供委托书才能办理。
3、新投资企业申请时应提交申请书、投资者协议书、公司章程,持交通部签发的《无船承运业务资格证明》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对企业来说:
1、企业连续经营三年以上。
2、企业连续三年年均开票额达到四千万元。
3、企业注册资金在五十万以上。
二、申请无船承运人材料:
1、填写完整的《无船承运人申请书》。
2、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提单格式样本正本原件,一式三份。
5、外资企业要提交外商投资批准书复印件。